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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大同區國慶里99年度廸化污水處理廠回饋金
國小、國中、高中助學金發放辦法
一、依據「臺北市污水處理廠回饋地方自治條例」辦理。
二、經費來源:廸化污水處理場回饋地方經費。
三、核發標準:
(一)資格:凡於98年12月31日前設籍大同區國慶里里民,就讀於公私立高中(職) 、國中、國小學生,均具申請資格。
(二)獎助金額:
1.高中(職) 每名新台幣2,000元。
2.國中每名新台幣1,000元。
3.國小每名新台幣500元。
3.請領方式:檢附j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(已蓋有最近一學期註冊章,未蓋註冊章者可檢附註冊繳費證明)、k戶口名簿影本、l家長(監護人)印章,m委託他人領取者請附委託書,經現場審核通過,即核發助學金。
四、作業方式:
(一)、宣導方式:將本發放辦法張貼本里公告欄及里鄰網站週知里民。
(二)、受理申請時間:自99年5月25日起至6月25日止(每星期一至星期五,上午09:30~12:00、下午13:30~17:30)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(三)、受理申請地點:大同區國慶里辦公處(重慶北路三段136巷20號)。服務電話: 2594-0089 2595-7466
五、申請文件如發現有偽造、變造者即永遠取消其助學金之申請資格,如核發後才發覺則追回已核發之獎學金。
六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增修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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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單位 國慶里辦公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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